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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水泥通过重组整合实现国企与民企合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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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水泥通过重组整合实现国企与民企合力


核心提示:通过对南方水泥公司重组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类似国有民营的体制和机制,在这个重组过程当中,国有企业的优势和民营企业的长处得到了发挥,而国有企业的弊端和民营企业的短处得到了抑制。通过重组,使得企业和水泥行业都得到发展。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比重越来越突出,由此也引发了是否“国进民退”的争论,甚至在很多人看来,这已经是一个不需要争论的问题。周放生先生作为一位国企改革专家,对于国有企业有长期研究和深入思考,在是否“国进民退”这一问题上,他提供了不同视角。——编者


目前,社会上对“国进民退”的现象颇有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是,最近几年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从业绩和规模上都有很大的发展和扩张。很多人在问:国有企业的扩张是否挤压了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是否对其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甚至普遍认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是一种“零和博弈”的关系,国进以民退为代价,民进以国退为前提。然而事实上,现实经济生活中应该并已经存在第三种选择——国进民进。即:国进的同时,民也进。两者之间互为促进,而不是互为代价。


前段时间,笔者去浙江考察了中建股份南方水泥公司重组的过程,发现这是一个值得分析讨论的“国进民进”案例。下面,我就通过这个案例的调研对第三种选择做一些微观上的分析。


重组背景


中建股份是中国建材集团旗下的一家上市公司,该公司2007年通过组建南方水泥公司的方式进入水泥行业。其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主要的方式是重组,而重组的主要对象则是南方六省(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江西、广西)的民营水泥企业。这些民营水泥厂既包括原生态自己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也包括由国有企业改制的民营企业。重组后的南方水泥公司下辖生产企业逾130家,产能超过1亿吨,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从现象上看上述重组是国有企业重组了民营企业,显然是“国进民退”,但事实并没有这么简单。


2007年南方水泥公司重组时的背景很复杂。当时我国水泥行业发展呈现出盲目性、非理性化、片面追求以新建为主的规模扩张,对资源、环境和产业构成了很大伤害。水泥行业陷入了低价恶性竞争的状态。


这种情况在当时的浙江表现得尤为突出,被业内称之为“浙江现象”。在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推动下,建筑商对水泥的需求大为增加。而水泥厂建设的门槛低,技术含量不高,资金需求量也不是很大,于是大量资本进入水泥行业,投资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市场出现了产能严重供过于求的现象。从2005年开始,浙江水泥行业进入了这样一个怪圈:新型干法水泥虽然质优,但往往比其他省市的立窑水泥价格还低。价格远未体现其价值,全省水泥行业长期处于亏损边缘。当时中小水泥厂之间只能通过拼价格,相互杀价来维持生存。那些民营的中小水泥厂,很多已经严重亏损,入不敷出,即使不亏损的个别企业也是惨淡经营。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就是水泥行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过低,过度分散。


实际上,水泥作为一种资源类的原材料行业,如果没有合理的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将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水泥是一种区域性产品,如果围绕同一座矿山,山前山后、山左山右的水泥厂都分属不同投资主体,各自为*,缺乏统一规划和有序开采,必会造成对整座矿山水泥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导致无序和恶性竞争。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要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实施重组,减少开发主体。


从表面上看,水泥的价格在不断降低,对于需求方似乎是好事。但由于企业经营困难,生产手段落后使得产品的品质难以保障,工程建设的基础就成问题。对社会上工程建设的质量造成潜在的风险。


在这种浙江省大量民营中小水泥企业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当时水泥行业普遍认为产业整合已迫在眉睫,整合是挽救水泥行业的唯一出路。但是由谁来进行整合呢?靠民营水泥企业之间互相整合,不具备条件。第一,民营水泥企业规模相仿、实力相当,即使大一点的企业也很难拿出一大笔重组资金,难有这样的实力来对行业进行重组。第二,民营水泥企业之间互相竞争,互相不服气,难以接受相互之间的整合。


中建股份正是抓住了这样一个市场机遇。中建集团本身就是做建材的,对这个行业很熟悉,同时公司在香港上市,可以筹集到重组所需要的大量资金,有实力(资金实力、技术实力)对现存的这些民营中小水泥企业进行重组。


重组过程


以浙江的江山水泥厂为例,这个厂是建国初期的156项工程之一。由罗马尼亚援建,是当时水泥行业的领*企业。1956年建厂,1958年投产,有职工3000多人。在文革期间,江山水泥厂曾经名噪一时,是浙江很有名的一个“学哲学”的典型。1993年,该厂实行了主业剥离,组建股份制企业,除了职工持有2.5%股份以外,其他都是不同的国有单位持有股权。1998年,该公司更名为虎山水泥厂。2001年,在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浪潮中实现二次改制。那时企业已经严重亏损,不得不改了。当时资产评估5500万,出售价格6500万,全部由企业内部人收购。改制后企业股权结构为:管理层占70%,职工股占30%。由于浙江省有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改制,一把手的股权不得小于25%”。为便于决策和管理,当时的企业一把手拥有了51%股权。其资金来源是以股权做抵押,到银行贷了2000万资金购股,剩下的资金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其他管理层资金的筹措则是靠抵押自家房产和向他人借贷。


到了2006年,江山水泥厂的产量已经达到600万吨,在浙江省民营水泥企业中排名第一,在全国5300家水泥厂中排名21位。但即使这样,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企业的经营还是很困难。


中建股份重组江山水泥厂的方式是用现金收购其全部股份,原来的管理层和职工通过股权变现的方式全部退出。重组后,原企业一把手个人再从变现收回的资金中拿出50%,换股投资到南方水泥公司,持有了其4.5%的股份,由江山水泥厂的大股东变身为南方水泥公司的小股东。换股重组后,原民营的江山水泥厂成为南方水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方水泥以类似的方式对其他民营中小水泥厂进行重组。


南方水泥公司重组民营企业后,大多数原民营企业老板仍然在重组后的企业中拥有股权并继续参与管理,少部分民营企业老板则将股权折现后,应聘成为企业的职业经理人,继续对原企业进行管理。


重组后的南方水泥公司的股权结构:南方水泥公司总的资本是100亿,中建股份持股80%,民营资本占10%[其中也包括了原江山水泥厂(民营企业)一把手所持的4.5%股权],另外10%则是社会法人股。南方水泥公司董事会共12个人,其中有5位董事来自中建股份。5位执行董事中,原江山水泥厂一把手就是其中的一位,并担任南方水泥公司总经理。重组之后,南方水泥公司的水泥产量达到了浙江省产量的30%,销售利润率和净资产利润率都达到30%,每年分红率达到15%。而当时整个水泥行业的利润率水平是15%(原来江山水泥厂的利润率则只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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